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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泰安市文明委《关于印发<“泰山文明使者”志愿服务服务管理办法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泰文明委[2010]8号文)和市直机关工委文件精神,为加强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配合和落实泰安市“打造市名城、文明创建同行”活动,按照上级要求院将成立“泰山文明使者”志愿服务队。志愿者的招募,按照个人自愿申请参加,要求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热心于社会服务和社会公益事业的干部职工、青年。志愿活动内容:开展岗位文明服务,参与文明礼仪普及、保护城乡环境、维护公共秩序、扶老爱幼助残、宣传卫生知识宣传、开展义诊等便民利民活动。
有志愿参加“泰山文明使者”志愿的干部、职工和青年,请于8月2日前到院网站下载“泰山文明使者”志愿服务活动个人登记表,志愿者认真填写后,传至人事科电子邮箱(tsmkaq@163.com),同时,上交2张近期免冠2寸照片到人事科。
来吧,一起来争做“泰山文明使者”吧!
附件:1、泰山文明使者志愿服务活动个人登记表.doc
2、泰安市泰山文明使者志愿服务管理办法(暂行).doc
二〇一〇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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