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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管理

泰安市医保处对科大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统筹工作进行年检督导检查
5/15/2014 11:03:50 AM    科大社区服务站 武敏    3987

      为进一步完善泰安市门诊统筹工作,加强门诊统筹规范运行,2014.5.8日下午泰安市医保处居民科张辉科长一行3人对科大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统筹工作进行了第一次年检督导检查。
      本次检查是按照《关于对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年检的通知》[泰人社函〔2014〕71号]文件要求进行的。
      检查组领导在审阅了卫生服务站提交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登记》及《科大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统筹工作自查报告》等资料的基础上,按照包含10大项、27条内容的《全市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年检评分表》进行了全面检查评分。通过查看现场、查阅相关资料,张科长对服务站的门诊统筹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主要体现在:
      一、医院领导高度重视
      为规范门诊统筹工作,院领导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门诊统筹工作的具体措施,下发了《关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门诊的通知》(鲁煤泰疗字【2013】37号)及《关于成立科大社区卫生服务站定点门诊统筹管理小组的通知》(鲁煤泰疗字【2013】56号),成立了以杨院长为组长的科大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统筹定点门诊管理小组,制定了《科大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统筹定点门诊管理制度》。
      二、严格定点参保人员的就医管理
      门诊收费处及门诊医师严格按照市医保处要求,认真核实就诊人员身份,做到人证相符,按规定要求享受门诊统筹报销待遇,安排专人负责门诊统筹定点人员的就诊服务工作,严格控制费用总量,杜绝出现各种违反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情况。
      三、严格按照医保处有关要求,切实做到合理使用门诊统筹基金
      1.严格按照因病施治原则,严格处方量控制在急性病3天、慢性病7天以内,避免了统筹基金的过度使用,做到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收费。
      2.充分尊重参保人员对就医费用的知情权,在使用自费药物或自费诊疗服务项目时,做到事先征得本人的同意,不无故拒绝、推诿定点参保人员。
      3.能够及时录入就诊人员的门诊统筹信息,即时按照报销比例结算并按要求让参保人签字。
      四、认真做好门诊统筹人员信息录入、上传、上报工作
      严格按照市医保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信息资料的录入和上传,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每月按时上报各种信息报表;认真按要求做好《门诊统筹定点人员就诊登记台账》的登记工作。
      张科长在对我院门诊统筹工作情况给予肯定的同时,也给我们提出了一些建议:
      1.严格按照要求设立门诊统筹政策宣传栏、医保费用公示栏以及医保服务意见箱。
      2.认真宣传门诊统筹政策,明示就医流程,公示医保费用,在控制好费用总量的基础上,扩大参保定点人员的受益面,提高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3.按照要求开展中草药门诊统筹报销工作。
      4.熟练掌握门诊统筹报销办法、报销程序,熟练掌握门诊统筹系统的各项操作,能够按要求熟练查询出有关门诊统筹工作中各种数据信息。
      院领导高度重视此次年检检查,认真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门诊统筹文件和我院落实门诊统筹的具体规定;二是利用义诊、网站等形式进一步加强门诊统筹政策的宣传;三是强化门诊统筹工作管理,完善门诊统筹服务流程,设置门诊统筹政策宣传栏、医保费用公示栏以及医保服务意见箱,宣传门诊统筹政策,明示就医流程,公示医保费用,在控制好费用总量的基础上,扩大参保定点人员的受益面,更好的为定点参保人员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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