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跟党走 牢记使命永担当

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12/23/2015 2:30:24 PM    人事科    4440

    根据省局党组要求, 12月18日下午,院组织全体党员在安培四楼会议室举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活动。

    党委书记刘钦亮同志带领全体党员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两部党内法规,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意义。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共计八条:
    第一条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第四条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这四条是针对所有党员廉洁自律规范,要求所有党员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吃苦在前享受在后;
    第五条 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第六条 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第七条 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第八条 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这四条是针对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规范,要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有3编11章133条,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和体现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的“党纪戒尺”,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刘书记强调作为一名党员,不仅要逐条逐项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无论在任何岗位上,都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作出表率,还要在思想上做到“零污染”、生活上做到“零侵蚀”,逐步形成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良好氛围。
    最后,刘书记要求全体党员以支部为单位,结合院定购的学习辅导材料,认真组织党员学习。逐条逐句学习领会,认真对照检查言行,不断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做一个重品行、守纪律、敢担当、有作为的党员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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