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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管理

科大社区签约居民可享受有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6/22/2012 5:30:32 PM    科大社区卫生服务站    3567

      根据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山东省社区卫生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方案》(鲁卫妇社【20129号)及泰安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泰安市城乡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卫基妇发【201220号)要求,为规范开展社区家庭医生式服务模式,在充分告知、自愿签约、自由选择、规范服务的原则下,与科大社区居民签定《社区卫生服务家庭医生式服务协议书》,签定协议书的科大社区居民享有下列权利。

签约居民可享受以下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

基本医疗服务

1、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医保门诊规定的病种治疗;

2、社区现场应急救护;

3、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

4、转诊服务;

5、康复医疗服务;

6、中医药特色服务;

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7、居民健康档案:服务对象为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以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

8、健康教育:服务对象为辖区内居民。

906岁儿童健康管理:辖区内居住的所有06岁儿童。

10、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对象为辖区内所有孕产妇。

11、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服务对象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12、预防接种服务:服务对象为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13、传染病报告和处理:服务对象为辖区内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及相关人群。

14、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对象为辖区内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

15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对象为辖区内35岁及以上2型糖尿病患者。

16、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对象为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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